柱是一种直立而承受上部荷载的构件,是中国古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构件之一。
一、柱的分类
(一)、按柱的外形分
有直柱、梭柱之别。直柱即无卷杀的柱,此外还有人像柱、束竹柱等
(二)、按柱的断面形式分铝瓦
中国古代建筑中大多使用圆柱。此外尚有方柱、八角柱、凹棱柱等断面形式。
(三)、按柱所在位置及功用不同分类
按柱所处位置总的可分为外柱和内柱两大类。具体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檐柱
位于建筑最外围的柱柱叫檐柱。其主要功能为承载屋檐部分的重量。
2、金柱
位于檐柱以内的柱子,除顺建筑物面阔方向中线上的柱以外,都叫金柱。金柱依位置不同又有外围金柱和里围金柱之分。相邻檐柱的金柱称外围金柱(又叫“老檐柱”)在外围金柱以内的金柱称里围金柱。若一座建筑中没有用里围金柱,则外围金柱即简称金柱。金柱承受屋檐部分以上的屋面重量。在重檐建筑中,金柱上端向上延伸,直达上层屋檐,并承受上层屋檐重量,这样的金柱叫重檐金柱。
3、中柱 古建瓦
位于顺着建筑物面阔方向中线上的柱叫中柱。中柱直接支撑脊檩,将建筑物进深方向的梁架分为两段。中柱常用在门庑建筑中,而殿堂建筑一般不用,以扩大室内空间。
4、山柱
位于建筑物两山的中柱叫山柱。山柱常用于硬山或悬山建筑的山面。在门庑建筑或民居中常可看到。
5、童柱
下端落在横梁(如桃间梁、桃间顺梁、趴梁上),上端象檐柱或金柱一样乘托梁坊的柱叫童柱。因其下端不落地,所以柱均比较性。这类柱常见与重檐或多重檐建筑中。
6、角柱。
凡位于建筑物的转角处,承托不同角度的梁坊的柱叫角柱。角柱按其位置不同,又有角檐柱、角金柱、重檐角金柱、角童柱之分。
7、雷公柱。
雷公柱有两种,一种是庑殿建筑正脊两端用于支撑向外挑出的脊桁的短柱子叫雷公柱,另一种用于园攒尖或多角攒尖建筑中的保顶中心下方,用由戗支撑的短柱子也角雷公柱。
二、柱网的地盘分槽形式
柱网的分槽形式即是柱网的布置形式。按照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可分为四种地盘分槽形式。
(一)、金厢斗底槽仿古瓦
由内外两圈柱组成相似“回”字的柱网形式叫做金厢斗底槽。其梢间内侧设有中柱。
(二)、分心斗底槽
沿建筑物面阔方向只用一列中柱将建筑物等分围前后两部分的柱网形式叫做分心斗底槽。这种柱网形式常用于门庑建筑中。
(三)、双槽
用两排金柱将建筑物平面分为大小不等的三区,一般中间进深较大,前后两区进深小且常常相等的柱网布置形式叫做双槽。
(四)、单槽
仅用一排金柱将建筑物平面分成不相等的两区的柱网形式叫做单槽。
除了上述四种地盘分槽形式外,在唐代长安大明宫麟德殿中使用了“满堂柱”的柱网布置形式。
在建筑物四周用柱网形成周圈回廊的称做“副阶周匝”,简称“副阶”。这种形式常用于较隆重的建筑物上,如宫殿、塔等。
另外,在秦、汉时期宫室建筑遗址和崖墓中,发现有仅在平面中央设一根柱子的,汉文献中称为“都柱”。估计这可能是人类半穴居时代的遗风。当然这种建筑的规模都是不大的。
三、柱的“生起”与“侧脚”
(一)、生起
建筑物檐柱的柱高有当心间向两端逐渐升高,使檐口呈一缓和、优美的曲线,这种做法在宋代《营造法式》中称为“生起”。《营造法式》规定当心间柱不生起,次间柱升二寸,以下各间依次递增。即五开间建筑物的角柱比当心间柱高四寸,七开间高六寸。这种做法在汉代和南北朝时期尚未采用,宋、辽建筑却广泛采用,到明、清时期也就少见了。
(二)、侧脚琉璃瓦
为了加强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中国古代建筑常常把最外一圈柱子(即檐柱)的柱脚向外移出一定尺寸,而柱头位置保持不动,使最外一圈柱子略向内倾斜,这种做法叫做侧脚。宋代规定面阔方向的檐柱向内倾斜柱高的10∕1000,进深方向的檐柱向内倾斜8∕1000,角柱则两个方向均倾斜。这样,就形成柱脚和柱头位于不同的平面位置的情况。楼阁式多层建筑的楼层柱,在下层柱侧脚上在加侧脚,并逐层依此向内收进。侧脚只有外圈的檐柱才采用,里面的金柱、中柱是不采用的。
四、柱的“收分”与“卷杀”
(一)、收分
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圆形木柱,除去瓜柱等矮短的柱子外,一律做成上端(柱头外)直径小,下端(柱脚处)直径大的形式,这种做法叫做“收分”,又称“收溜”。做出收分的柱子显得稳定、轻巧、视感舒适。小式建筑的收分为柱高的1∕100,大式建筑为7∕1000。
(二)、卷杀
为使柱子外轮廓线挺拔、优美、富有张力,宋《营造法式》中规定,在柱头以下1∕3柱高处做成弧形,每1∕9柱高收进1分°,仿古瓦1∕3柱高共收进3分°,加上柱肩处收1分°,实收进4分°,使柱子外形称为梭柱,这种做法叫做“卷杀”。有的在柱子下段也有卷杀。
五、柱础与石质
柱础是柱脚下面垫的一块石头,用以保护柱脚。柱础有各种形式,并可雕上多种花纹和图案。
石质是柱脚底下,柱础上面一种垫状构件,木制的称为木质,铜制的称为锧,石制的称为石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