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革新,一座座城市,高楼屹立崛起,很多古建筑被人们所遗忘,好像只有一些旅游景点或者寺庙存在那么一点儿古建筑的风味,人们害怕现在的古建筑在若干年后会不会和现在的大熊猫一样成为稀有物,只能靠保护起来,才能传承给我们的炎黄子孙,在最近几年国家开始重视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不仅仅这样,还大量的修建仿古建筑,传承下去.仿古瓦
下面为一则报道,为事实证明古建筑保护已经深入人心.
古建筑修复师对江西会馆牌楼进行修复。(记者方阳 摄)
关圣殿。(记者 陈旭东 摄)
鲁班殿。(记者 陈旭东 摄)
“聚焦湘潭古建筑”系列之一
湘潭在线8月2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超)古建筑是一个地方的实物史书、文化载体。通过它们,能感受到地理的演变、历史的脉动。
湘潭是湖湘学派发源地,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古建筑文物资源丰富。然而,面对自然损毁、人为破坏、偷盗等,湘潭古建筑保护一方面在努力与时间赛跑,另一方面又遭遇着种种困局。如何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遗存,湘潭古建筑保护还有哪些亟待突破的难题?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展开了走访调查。
现状 历史建筑数量较多,分布面较广
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建筑与其他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将成为永远的遗憾。
“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与时间赛跑。”市文物专家盛兆华与文物打了30多年交道,谈及古建筑与古建筑保护问题,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与时间赛跑的,不止有文物保护部门和盛兆华等文物专家,还有不断壮大的社会力量和日趋完善的体制机制。
2017年9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该条例是湘潭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为湘潭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湘潭有多少古建筑,保护现状如何?原市城乡规划局2011年公布的普查结果显示,湘潭现存有历史代表性的建筑200余处,还有一些重要历史街巷、通道、桥梁等建(构)筑物100余处。今年3月,湘潭又发布了《湘潭市城区2018年历史建筑名录汇编》,对城区42处历史古建筑详细信息做了进一步梳理。
“种种迹象表明,湘潭正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盛兆华告诉我们,湘潭境内的历史建筑数量较多,分布面较广。近年来,湘潭先后启动了北五省会馆、鲁班殿、昭山古蹬道、江西会馆、石灵桥等古建筑的修复工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古建筑保护是循序渐进的,它需要持久精力、耐力和财力,因为“它里面发生的事你永远无法预计”。
难点 原始信息流失、保护资金和人才短缺
当下,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许多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面临开发性、建设性破坏。这些承载着各种历史信息的真实遗存,该何去何从?
这些年来,盛兆华始终保留着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到周末会一个人骑电动车在湘潭城区各条古街巷中穿梭,去找寻那些淹没在街巷深处的古建筑,以及隐藏在它们背后的历史故事。
在他的努力下,“躲”在城区人民路与白石公园之间的建福宫、中山路184-186号古巷等多处无名古建筑,从市井角落“走”进了政府文件、公众视野,有些甚至改变了命运。
“古建筑在新形势下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加强保护刻不容缓。”盛兆华介绍,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的16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进行。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市古建筑保护却普遍面临古建筑原始信息丢失的问题,这在无形中割断了一个地方与古建筑建立的某种血脉联系。
为此,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备受市民关注的秋瑾故居,一直是市民和文物管理工作者的一块“心病”。“我市曾多次考虑启动秋瑾故居的修复工作,但苦于没有建筑图纸、历史照片和当事人提供参考,导致相关工作无法开展。”盛兆华遗憾地表示,由于历史等原因,留存在我市的古建筑没有一处是百分之百完整的。对此,我市古建筑修复工作只能在“不得改变原状的前提下,恢复原貌或尽可能地接近原貌。”
除古建筑原始信息流失外,保护资金和相关人才缺失也是我市古建筑保护领域突出的问题。
由于不可移动文物的特点,修复一座古建筑往往一动就是“大动作”,而且修复周期较长,这一特殊性意味着需要投入较大的财政资金。而现实情况却是,根据文物建筑的保护级别,相关部门一般会按照轻重缓急展开修缮。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一些相对而言不那么重要的文物建筑就很难及时得到修复。
此外,人才短缺也是横亘在我市古建筑修护与相关文化拓展方面的一道难题。一位不愿具名的文化专家透露说,我市部分古建筑的勘察和修复大多是依靠聘请外省相关建筑公司进行,一些企业出于利益追求等原因,在修复过程中并未立足古建筑的现实情况进行专业化操作,有些甚至靠打擦边球蒙混过关。这些“简单粗暴”的行为,对古建筑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不过,随着人们对古建筑的认识改变,政府的保护力度加大,市民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对那些暂未被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2018年正式实施的《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险的建(构)筑物,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初步勘验,并出具勘验报告;经勘验认定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险的,应当通知或者告知建(构)筑物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内组织调查和专家论证,经核实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险的,应当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
对策 文物要“用起来,传下去”
修缮文物建筑,除了实现保护,其更多的意义在于传承。这种传承并非仅是一座实体建筑的流传,更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代代相传。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注定了其传承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向前推进,文物保护迎来了一个最好的时代。”盛兆华说,如何把古建筑用起来、传下去,进而“活”起来,值得社会各界深思。
深入发掘文物建筑的文化内涵,是让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传承下去的重要途径之一。“湘潭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许多重量级的历史人物都曾在这里生活、工作过,我们可以放宽思维,去发掘背后的故事与文化,让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文物不再锁在大门里,而是在公众面前绽放光彩。” 69岁的湘潭地方文史专家何歌劲,多年来一直为古建筑文物保护奔走呼吁。他认为,做文物工作很容易在围墙内考虑问题,城市管理者亟需思考如何实现文物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文化发展有机融合。“要多部门的联合协作,去建立这样的意识。保护工作不光要技术过硬,相关的行政监管也应强大起来。”
如何保护好、管理好、合理利用这些宝贵的遗产,将古建筑蕴含的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释放出来,进而提高湘潭文化软实力?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古建筑专家柳肃建议,首先城市管理者要理顺体制,形成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保护管理格局。与此同时,应针对各地的特点,在现有条件下各级政府要着手建立长效保护机制,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古建筑的价值,并积极参与相关保护工作,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